6月3日上午,学校贺卫国副校长带领教务处、科学技术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成员前往各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安全检查工作对照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4〕581号)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实训)室工作实施方案,再次排查前期出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对各个学院已下发的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文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文件落实落地,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发布整改通知书,做到及时防控,杜绝特重大事故发生。(作者:张陆凤 图片:袁方晓 校对:李启虔 审核:王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