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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处学籍科 浏览:次  2024-05-10

为了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河池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校政发〔2023〕161号)、《河池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政发〔2023〕16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转专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按照《河池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第十六条、十七条要求执行。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二级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5月15日前完成)

二级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见附件1),包含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人数、专业考核要求、考核方式等,上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官网公布。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0%,具体可接纳人数由教学单位确定。原专业停招、休学创业和退役后复学学生转专业不受上述人数限制。

(二)二级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5月20日前完成)

(三)学生提出申请阶段(5月21日至30日)

学生本人填写《河池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24年春季学期)》(附件2),申请人手写签名处须本人手写签名,在5月30日前交到转出学院办公室。

(四)转出学院审核阶段(5月31日至6月3日)

转出学院安排专人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在转专业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不同意转出的,该部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存档,并告知学生审批结果;学院同意转出的,转专业申请表在6月3日17:00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填写《转出学院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6月3日一并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五)教务处初审、汇总分发阶段(6月4日至6月5日)

教务处学籍科对各学院所报送的转专业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分类后,将初审符合转专业申请材料统一移交到转入学院;学籍科审核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籍科将另行通知转出学院及学生本人。

(六)转入学院审核、公示阶段(6月6日至6月17日)

转入学院对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按照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对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未按照转入学院要求参加考核的学生视为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学生转专业申请等材料,经转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在本学院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转入学院在转专业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46月17日17:00前统一报教务处学籍科,同时报送《转入学院审核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

转入学院未同意学生转入的,由转入学院告知学生审批结果。

(七)学校审批阶段(20246月18日开始)

教务处对经二级学院同意转入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名单。

(八)转专业学生报到阶段(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时)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学校下文后,由转出学院及时通知学生转专业结果。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学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到转入学院2024级相关专业(班级)报到,并办理注册等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转专业学生应注意掌握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参加转入学院组织的考核。

(二)文史类学生只能转入文史类及文理兼招专业,理工类学生只能转入理工类及文理兼招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转入以下专业对高考科目有特别要求:化学、应用化学专业要求高考时必考“物理和化学”;生物科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专业要求高考时必考“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教育要求高考时必考“思想政治”。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或未经过全国统一高考招收录取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地方公费师范生、专升本学生不予转专业。

(四)以下专业不接受色弱、色盲学生: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以下专业不接受色盲学生:计算机相关专业。

(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只能转专业一次,一旦办理完转专业手续,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学生如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最终不能毕业,责任自负。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实施细则》。

 


  附件2.河池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24年春季学期).xls

 

 

河池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