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2008年
广西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近三年来,我区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和要求,结合教学和科研的实际需要以及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教材建设和改革工作,出版了一批具有专业和地方特色的新教材,为提高我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促进我区各高校不断加强教材建设工作,提高教材质量,更好地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我区高校本科生、专科(含高职)生、研究生及成人高校学生使用的教材(包括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CAI课件),不包括科学专著。
二、申报条件及办法
(一)参加评奖的教材应为2006年9到2008年8月期间新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参加评奖的教材应经过1个学期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
(二)各高校统一组织优秀教材申报工作,各高校申报的优秀教材必须是由本校教师任主编的,并且每本都要经过2至3名有教授职称的同行专家认真评议,择优申报。
(三)申报数额:各高校可申报由本校教师主编并在2006年9月—2008年8月期间出版的教材总数的20%,但每所普通本科高校最多不超过25本,每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每所最多不超过20本。
(四)申报材料:各高校申报的上报文件和《广西高等学校2006年9月—2008年8月新版、修订教材统计表》(附件1)、《广西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2)、《广西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表》(附件3)及样书。以上表格材料均需报送一式10份,用A4纸打印,同时将表格的电子文档传至我厅高教处电子信箱:gxgjc@126.com。
(五)申报时间:各高校在2009年10月6日前将申报优秀教材材料报送我厅高教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魏莹莹,联系电话:5815185。
三、奖励:设优秀教材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具体数量届时根据申报数额确定)。
附件:1.广西高等学校2006年9月—2008年8月新版、
修订版教材统计表
2.广西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表
3.广西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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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