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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高教〔2009〕21号关于启动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第五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  2018-06-12

关于启动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

改革工程“十一五”第五批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大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新世纪教改工程”)建设力度,深化我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我厅决定启动新世纪教改工程第五批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为高校的根本任务,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为重点,全面推进创新教育,不断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立项原则

在已有的教学改革研究基础上,立项项目应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

三、立项内容

(一)高等教育发展与人才培养战略研究。

(二)专业改革与专业建设研究。

(三)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研究。

(四)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

(五)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研究。

(六)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研究。

(七)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八)质量工程研究

(九)其他。

具体立项内容参照“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立项指南”(详见附件1)。

四、立项数额

此次立项项目数额为350项左右,我厅将择优资助其中200项。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立项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请各高校严格按照规定的推荐名额申报项目,超报项目高校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名额适当向“十五”期间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高校以及新世纪教改工程“十一五”期间立项项目建设得好的高校倾斜。对于与大学生“四种能力”培育、质量工程、围绕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及我区重点产业发展培养人才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将给予优先考虑。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研究可行性,要有一定改革实践和研究基础,最终结题时应经过两年以上实践检验。

(四)各高校应广泛发动一线教师积极申报项目,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尚未获得自治区级教改立项的教师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一位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鼓励高校联合申报。

(五)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和项目实践条件,项目组成员相对稳定,学校能给予项目一定的经费支持。

(六)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已获得新世纪教改工程“十一五”期间立项的项目,如内容相同且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七)接受我厅直接委托的项目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六、申报程序

(一)纸质材料要求。

1.公文。各高校申报教改立项的正式公文一式2份,新世纪教改工程申报立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作为公文附件,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xgjc@126.com

2.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内容摘要各一式3份(见附件4、5)。

3.如确有反映立项项目的支撑材料或供专家评审时查阅的备查材料,请将材料装订成册(用软皮平装),提交1份。

上述第2、3点要求的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二)网络申报。

为便于立项申报材料的管理,今年启用教改立项项目网络申报。请各高校在3月25日—4月15日期间,通过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网站(http://spe.gxtc.edu.cn/gxjggc)填报申报立项项目,并上传立项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内容摘要,详细步骤见网站上的申报流程。上传申请书和项目内容摘要的电子版必须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其他支撑材料或备查材料不用上传。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网站由广西师范学院提供网站维护和技术支持,技术支持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0771—3908659。

(三)请各高校将纸质申报材料寄(送)到我厅高教处,报送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我厅高教处联系人:魏莹莹,联系电话:0771—5815185,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邮编:530021。

附件:1.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立

项指南

2.新世纪教改工程“十一五”第五批立项项目名额

分配表

3.新世纪教改工程申报立项项目汇总表

4.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

5.项目内容摘要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附件1-6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