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暂行)
院教学〔2007〕9号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提高我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决定每年进行一次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并设立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为优秀者,经系(院)推荐均可参加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三、评选组织和程序
评选工作在主管教学院领导主持下,成立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委员会,由教务处组织具体实施。各系(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负责本系(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工作。
1.各系(院)对本系(院)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选,初评出本系(院)推荐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名单,推荐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6%。
2.各系(院)将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河池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等相关资料,送学院教务处。由教务处提交院评选委员会。
3.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4.经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批后正式公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
四、评选办法
1.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依据《河池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进行。各系(院)应根据评选指标体系对推荐的论文(设计)逐项进行打分,综合评定。
2.提交院评选委员会的材料为:
(1)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见附件2);
(2)毕业论文(设计)原件(附实物、图纸、程序等)和电子文本;
(3)答辩记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等有关资料。
五、奖励
1.对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授予“河池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学院发给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证书。
2.教务处将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本汇总,印刷成册,供保存交流。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