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08〕69号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第1学期
教学工作量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院、部):
本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了尽快做好期末工作量的填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河池学院教学工作量规定及计算办法〉的通知》(院教学〔2008〕24号)文件精神,组织教师填写《河池学院2008—2009学年度第1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和《河池学院教师工作登记表》,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09年1月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以便学校统一核算工作量。现将有关填报教学工作量的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所任课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节数填报。各教学单位领导须对照教学计划、《河池学院课程临时调换申请表》及《河池学院上课考勤登记簿》进行认真审核。
2.经教务处审核批准的面向全校学生或本系学生的课程讲座(含学术讲座),填写实际讲座次数。
3.期末统一考试监考次数、体育、艺术术科考试的监考次数由教务科核算,统一计发酬金,不再计入本次课时量统计范围。
4.本学期有教师进修的系(院、部),请在填写《河池学院2008—2009学年度第1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时予以注明。
5.跨系(院、部)上课的老师,其“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和“教师工作登记卡”,由任课所在系(院、部)核实签章后再交回所在单位,一个教师的全部工作量只填写一份,请勿重复填报 。
附件
1.河池学院2008—2009学年度第1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2.河池学院教师工作登记表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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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学院2008--2009学年度第1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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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登记表